無錫市公安局新吳分局2025年涉交通事故、涉酒案件司法鑒定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110.000000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110萬元,超過最高限價的按無效標書處理。
采購需求:
1.采購內容:本項目為無錫市公安局新吳分局2025年涉交通事故、涉酒案件司法鑒定服務,涉及法醫病理鑒定、法醫物證鑒定、法醫毒物鑒定、痕跡鑒定、電子數據鑒定等內容。
2.質量標準: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技術規范等標準文件。
3.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是。
4.本項目標的所屬行業:其他未列明行業。
注:根據《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從業人員300人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關于資格的聲明函(格式見附件);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投標供應商營業執照或相關部門的登記證明文件復印件(投標供應商如是允許以分支機構身份參加投標的,提供投標供應商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掃描件);
3.投標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格式見附件,法定代表人親自參加投標的除外)(投標供應商如允許以分支機構身份參加投標的,請自行將“法定代表人”更改為“負責人”,分支機構投標時涉及采購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體要求視同本條規定);
4.投標供應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投標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親自參加投標的除外);
5.投標供應商或其下屬鑒定機構具有司法行政部門頒發的《司法鑒定許可證》或公安機關鑒定機構登記管理部門頒發的《公安機關鑒定機構資格證書》原件掃描件;
6.擬配備項目負責人具有《司法鑒定人執業證》提供原件掃描件;
7.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在職證明)和由社保機構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個月(不含投標當月)的繳費證明原件掃描件(網上查詢帶有二維碼/驗證碼的打印件可作為原件使用,如投標供應商成立時間遲于要求開始的時間,則提供成立時間至采購文件中社保要求的截止時間內的社保繳費證明;若為退休人員提供返聘合同或其他證明材料。)
8.投標供應商近一年內任意一個月(不含投標當月)的財務狀況報告(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或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審計報告和所附已審財務報告(新成立企業只需提供從成立之年份起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9.投標供應商近一年內任意一個月(不含投標當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相關材料(提供相關主管部門證明或銀行代扣證明);
10.投標供應商近一年內任意一個月(不含投標當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提供相關主管部門證明或銀行代扣證明);
11.承諾書(格式見附件)。
(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供應商為中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
(三)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自招標文件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溫馨提示: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閱,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點擊 注冊 / 登錄,或聯系工作人員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獲取詳細的招標公告、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及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