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人民醫院消防安全服務項目
(二)項目編號:BH-ER
二、項目內容及項目預算
包號
項目內容
服務期限
預算價格
1
消防安全服務
合同簽訂之日起15天內出具消防安全評估報告、電氣設施消防安全檢測報告
6萬元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實質性要求)
1.供應商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應商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須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2)供應商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須提供財務狀況報告等相關材料:
提供2023年度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財務報告復印件或磋商之日前一個月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
(3)供應商應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須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個月依法納稅的有效票據憑證復印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個月的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復印件。
(4)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須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2021年11月至今)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函并加蓋單位公章。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等行政處罰。(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應商可提供自成立以來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2.供應商應具備電氣防火檢測服務資質及消防安全評估資質,須提供在“社會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系統”上注冊有效的截圖及該系統中“機構概況”界面截圖復印件及消防協會頒發的“電氣防火檢測服務執業能力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若法人參加磋商,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若為被授權人參加磋商,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原件(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明原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磋商。(供應商須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5.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根據磋商當日“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的信息,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進行打印存檔。查詢的截止時點為響應文件開啟時間。
四、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時間
(一)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時間: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9日(每日北京時間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00分至16時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報名前與下方聯系人索取投標登記表,以及辦理后續事宜。
聯系人:郝亮
手機:13146799092(微信同號)
郵箱:[email protected]
溫馨提示: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閱,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點擊 注冊 / 登錄,或聯系工作人員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獲取詳細的招標公告、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及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