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惠山區第二人民醫院食堂外包服務招標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惠山區第二人民醫院食堂外包服務
預算金額:120.000000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1、項目名稱:惠山區第二人民醫院食堂外包服務
2、采購項目概況:無錫市惠山區第二人民醫院所需的工作人員食堂、病人家屬食堂、病房(病員)訂送餐及醫院公務接待等全部餐飲外包服務。
4、服務期:一年(具體起始日期以采購人通知為準),若服務未達到采購人要求的,采購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5、服務質量標準:達到國家及行業合格標準及采購人要求;
6、預算價:120萬元;
7、單價最高限價:早餐7元/人,午餐15元/人,晚餐15元/人,投標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作為無效投標處理。
8、實施的地點:無錫市惠山區第二人民醫院。
9.本項目標的所屬行業:餐飲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10.此項目是否需要繳納履約保證金:是。中標供應商簽訂合同時,需一次性繳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合同價的10%,合同服務期滿后無息退還給中標供應商,如中標供應商違約則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體起始日期以采購人通知為準),若服務未達到采購人要求的,采購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含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是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投標供應商具備有效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證;2.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項目負責人必須為供應商在職職工,具備與本供應商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由有關部門出具的近三個月任意一個月(不含投標當月)的社保繳費證明(新成立的供應商若不滿足三個月的則提供自成立起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項目負責人的社保繳費證明);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售價:¥500.0元,本公告包含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12月19日13點30分(北京時間)
開標時間:2024年12月19日13點30分(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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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手機:13146799092(微信同號)
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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